专项债项目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实施怎么办?财政部回应
作者:时尚 来源:探索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7-05 21:50:34 评论数:
原标题:专项债项目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实施怎么办?专项债项种种政部财政部回应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4月12日,国新办举行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目因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原因针对专项债项目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无法情况,专门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继续支持地方政府按照指引去操作,实施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债券资金用途。办财
许宏才表示,专项债项种种政部从这几年实施情况看,目因确实有一些项目因为种种原因难以继续执行,原因如果还按照原来确定的无法项目去做,很容易造成资金的继续浪费和闲置,影响专项债券发挥使用效益。实施
许宏才表示,办财针对这种情况,专项债项种种政部专门印发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支持地方政府按照指引去操作,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债券资金用途。
触发条件方面,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者需求少于预期,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以及专项债券违规使用按要求需要整改等情形,允许调整专项债券用途。
调整原则上,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具备发行使用条件,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优先选择与原项目同类型同领域的项目。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支出以及经常性支出等。
工作程序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梳理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确需调整用途的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再安排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履行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等程序。“除了项目程序要履行之外,涉及到预算程序要调整的,也要履行预算调整、预算调剂等相关程序。”许宏才说。
许宏才表示,已经印发的《指引》赋予了地方调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用途的自主权。从近年实践情况看,由于印发《指引》规定了触发条件,并且还有相应的违规惩戒措施,能够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