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评:开除“羡慕按时发工资”员工,眼里还有法律吗?
原标题:开除“羡慕按时发工资”员工,新京眼里还有法律吗?报快|新京报快评
▲资料图。图/IC photo近日,评开据极目新闻报道,除羡河南商丘张女士因发布一条朋友圈:“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慕按”后被公司开除,工资同事因评论了这条朋友圈也被开除。员工眼里涉事的法律康宁医养中心开除通报内容显示,当事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新京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报快影响,工资结清,评开予以开除。除羡据该医养中心自称负责人回应称,慕按确实存在这样的工资事,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员工眼里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4月22日,睢县人社局表示,目前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放就被开除,已令人惊诧不已。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同事评论有同感也被开除,涉事公司如此置员工权益于不顾,政府职能部门是该好好调查一番了。
需要明确的是,朋友圈是员工的私人空间,其所发内容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无可厚非。
再者,朋友圈发“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内容也是真实的思想表达,虽然传递出所在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信息,给了外界不好的“观感”,但由于没有“点名道姓”,外界不一定都知道其所在公司,对涉事公司影响不大,更不至于给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开除发朋友圈的员工,以至于开除评论有同感的员工,毫无道理可言,更无法律依据,纯粹是“恶意开除”。
此事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涉事公司对此非但没有认识到随随便便开除员工的错误所在,反而视拖欠工资属于正常现象,真该好好补补“法律课”。
法律就是秩序。对于这样不讲情理、法理的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员工需敢于、勇于、善于依法维权,更期待有关部门重拳出击,狠狠打击其嚣张气焰。对此,以儆效尤是必须也是必要的。
撰稿/李万友(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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