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常正尚
温州市中级法院7月1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浙工副校长陈鹰受贿、大原内幕交易一案,副校福被告人陈鹰当庭表示认罪、长陈财物悔罪,鹰受法庭将择期宣判。贿案
据介绍,开庭陈鹰1961年出生,被诉浙江磐安人,收受所送在职博士研究生,楼忠曾在浙江师范大学、浙工金华市旅游局、大原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校福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长陈财物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鹰受浙江工业大学任职。去年8月,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后,陈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检方指控,1998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鹰利用担任金华市旅游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金华市双龙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便利,为楼忠福等7人在旅游项目获取和转让、项目招投标、酒店星级评定、亲友工作安排、公司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1999年至2021年,陈鹰直接或通过他人多次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价值共计1398.5083万元。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3月,被告人陈鹰利用任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浙商集团)董事的职务便利,获悉浙商集团拟部分转让其控股的深市上市公司集团股份和嘉凯城集团即将重组的内幕信息,在上述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陆续购入嘉凯城股票计479100股,后将名下嘉凯城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827357元。